Prologue
──晚期的今日,我們的世界正在腐朽,種種跡象顯示世界末日近了。賄賂與貪腐猖獗,兒女不再順從父母,每個人都想要寫書。世界末日顯然近了。
在我不長不短的書商生涯中,曾拾獲各種類型的書籍,也和形形色色的人做過生意。其中,有一本名為《吉爾伽美什史詩》的書,最後好像是落到一位在旅店駐唱的歌手手中。
時隔數月,甚至數年,我已記不得那人的長相,連他到底識不識字都無法肯定,然而我卻忘不了那本被我賣掉的書,忘不了上面所記載的這段話。
老實說,我不太明白「晚期」這個詞的意思,所以無法篤定世界是不是真的在腐朽,有可能它早就爛得徹底了,只是身在其中的我們難以察覺。
作為一個旅行書商,我與市鎮的距離太過遙遠,只能靠費茲傑羅想像曾經的輝煌;我甚至從沒見過親生父母,多虧巴爾札克才勉強學會如何忤逆雙親。
但有一件事,我比任何人都還清楚。
那就是在這個荒蕪的時代,根本沒人想寫書,也沒人會寫書。
一想到這,總是讓人感到沮喪。
理由很簡單。
因為這代表世上再也不會有新故事誕生了。
同時也意味著,我們離末日還不夠近,遠遠不夠。
〈牠〉
1
孩子們跑、孩子們跳,在鋪滿雜草的荒原上,他們高聲喊著:「小丑要來了!」
不知是塗了麵粉或石灰,那人的面色慘白,刻意插在鼻尖的紅色果實十分滑稽,那是小丑,至少他看起來就像真的小丑。
隨著他「哇」地大吼,孩子們一哄而散,發出刺耳的尖叫聲。
其中有個身材特別瘦小的男孩踩著不穩的步伐朝我們奔來,速度比其他小孩都要慢些。小丑似乎早知道男孩腳程不快,從一開始便緊追在他身後。
男孩回頭,嘴裡喊著:「不要過來!」卻無法讓小丑放慢腳步。
他朝男孩露出邪佞的笑容,抹在稚嫩肌膚上的白粉被劃開淺淺的皺紋,門牙上盡是泛黃的齒垢。
兩人一前一後的影子打在砂土地上,距離越來越近。
越來越近。
最後,小丑伸直雙臂,將男孩撲倒在地,同時也壓倒路旁的指示牌,脆弱的木板應聲碎裂,但不論是男孩或小丑都彷彿不在意似地,咯咯笑出聲來。
小丑伸出手將男孩拉起,替他拍掉屁股上的塵土,男孩抱怨道:「你每次都不先去追其他人。」
「因為你最好抓。」小丑說。
汗水融化臉上的妝容,透出紅鼻子下,屬於少年的輪廓。
「不公平!」
男孩抱怨,小丑沒理他,轉身去追另一個女孩。
只見小丑靈巧地繞過另一面告示牌、跨過擋路的大石頭,那不過是幾秒間的事──而這次也不費多少功夫就抓到女孩了。
女孩發出懊惱的怨聲,跺了跺腳。
男孩仍留在原地。第一個被小丑抓住,已經出局的男孩,也在看小丑狩獵。
「嘿。」
我出聲,男孩回過頭,看見我們發出了小聲的驚呼,怯聲問道:「……有什麼事嗎?」
他的視線明顯擺在拉車的小二子身上。
「不用怕,牠很乖的。」我拍了拍狗屁股,接著問道:「繼續往這條路走,會到你們住的地方嗎?」
男孩想了一下,看似仍有所顧忌,我只好進一步自我介紹:「我是商人,想去你們住的城鎮做生意。」
男孩眨了眨眼睛,連續點了兩次頭。
這時,小丑回來了,男孩急忙躲到他身後,小丑語帶防備地問:「你們找我弟有什麼事?」
我告訴他我們只是問路,而在表明自己商人身分後,小丑進一步追問道:「是賣什麼的?」
「書。」我說。「我是旅行書商。」
對大部分人而言這是個陌生的名詞,何況是小孩子。原以為小丑會繼續追問,沒想到他卻一副毫不意外的模樣說:「又來了啊。」
「又?」
「前陣子也來過一個人,說自己是賣書的。」
「這麼說你們那有看得懂字的人囉?」
「只有村長看得懂。」小丑回頭望了一眼,那群被他抓到的孩童正朝他招手,看來他們正準備開始新一局遊戲。
「不能再跟你聊下去了,我們很忙。」
「看得出來。」
那對兄弟走遠後,後座的少女跳下狗車,撿起被男孩們撞倒的告示牌。
「你看。」
紫虛說。
「好奇怪的塗鴉呢。」
斷裂的木板上畫著一個巨大的紅色圈圈,圓圈裡面有好幾個小人,它們的動作活潑,像是在跳舞。一條斜斜的紅線貫穿整幅畫,也穿過小人們的身體。
放眼望去,才發現這條路上,四處可見類似的告示。
「不知道是什麼意思。」
嘴角泛起淺淺的笑容,紫虛看起來莫名的興奮,而我只是敷衍地聳聳肩。
我和她不一樣,對旅途上的各種大小事早已見怪不怪。
再說,從我們離開上一個市鎮後,已經過了兩天,沿途沒有經過任何聚落。長途跋涉所積累的疲勞對身心都是折磨,現在的我只想找個安全的地方睡上一覺。
「我曾去過一個村子,那裡的人認為踩上黑色的道路會招來不幸,所以要我千萬別沿著馬路走。」
「那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柏油是什麼吧。」紫虛說。
「不過,據說這些黑色的東西不是柏油,是瀝青。」
「有差嗎?」
「原料不同的樣子,但大家還是習慣稱它柏油路。」
雖然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
為了驅散睡意,我和同行的少女炫耀從兒童百科上學來的知識,實際上沒有人真的對腳下的土地感興趣。
時代變了,一切文明的象徵,都只是前人的遺產罷了。
狗車行走在雜草蔓生的荒廢道路上,更多立牌出現在道路兩側,一律都畫著跳舞的小人,以及貫穿小人的紅線。
拉車的小二子靈巧地避開地上的窪洞,卻讓乘車的我們和貨物撞得東倒西歪。
「他們說得對,真是條爛路。」紫虛發出哀號。「說不定那個男生騙人,前面根本沒有村子。」
「不會,因為地球是圓的。」
事實證明,男孩沒有說謊。隨著路上的立牌越發密集,我們終於看見裊裊炊煙出現在道路彼端。
鐵皮拼湊出的簡陋房舍用曬衣繩串起,上頭掛著沾滿尿騷味的破布,人們在枯死的農田裡揮著鏽蝕的鋤頭,用粗俗的笑話挖苦彼此。
不管見到多少次,這副平和的光景總能令人安心。
小小的村莊不一定有給旅人的落腳處,但只要車上備有糧食物資,任何地方都會歡迎我們,不過在那之前,最好還是先知會村長一聲,無論有沒有要做生意,和地區首領或角頭先打過照面總是好事。
我向一個癱坐在路旁的男人打聽村長家的位置,順道詢問哪裡可以投宿。
男人告訴我這座村子沒有旅店,外地人都是由村長負責接待。
「村長住在那裡。」
他舉起手,指向一棟二層樓高的宅院。儘管宅院有一半都覆蓋在瓦礫堆之下,但相較其他村民的房子還算氣派。
「可是他忙得很,不一定有時間見你們。」
「如果他知道我手上有書,再忙都會空出時間的。」
「書?那是什麼?」
「不能吃的東西。」
我取出半塊消化餅拋給男人,他把餅乾塞進嘴裡,沒有再多問。
狗車又在村鎮多繞了半圈才於宅院前停下。
我敲了敲門,前來應門的是個年輕男子,看起來不到三十歲,身材比起村裡其他人算是圓潤,有著清澈嘹亮的自信嗓音。
對方告訴我,他就是村長。
「原來是書商先生,來,快請進!」
在我表明來意後,村長熱情地邀我們到客廳坐下,與其說客廳,更像是倉庫,我注意到牆角堆著好幾根木樁,一旁還有幾片木板,木板上畫著跳舞的小人和紅色叉叉。
「來的路上看到很多一模一樣的立牌呢。」
我隨口說道,村長聽了則點點頭。
「那個呀,是為了警告小孩子不要貪玩跑出村子。」
原來如此,小人是指小孩,叉叉則是「禁止在這遊玩」。
真是淺顯易懂。
「因為常有小孩失蹤。」
村長告訴我們,這座村子從他祖父那輩起就常發生類似的事故,每次有小孩不見,大人們總是會焦頭爛額地尋上半天,但最後都空手而歸。
起初以為是人口販子,可是村莊地處偏遠,人販子不可能大老遠跑來就只為了抓一個小孩走,後來認為是附近的野獸把小孩吃掉,但野獸覓食不至於連遺體的骨骸都不留下。
至今,失蹤小孩的數量繼續攀升,仍然沒人知道孩子們到底跑去哪裡。
「所以你才做了這些告示牌呀。」紫虛說:「不過似乎沒什麼用呢,我們來的路上才看見一群小孩在外面玩。」
「不好意思,我的旅伴說話比較直。」
「沒關係,這也是沒辦法的事。」村長露出苦笑。「都是因為大人不知道該怎麼解釋失蹤的原因,所以小孩才覺得沒必要害怕。」
這就是所謂的眼見為憑吧。
並不是無法理解。
但這和我們的生意無關。如果是想跟客戶拉近關係,這個話題實在太糟了。
我想起小丑男孩說過的話,改口問道:「聽說前陣子也有書商來過?」
村長收起臉上的陰霾,發出傻呼呼的乾笑聲說:「是啊,那人不小心迷路才會走到我們這來,不然別說是書商了,這小地方什麼也沒有,連強盜都懶得光顧呢。」
村長的話正好呼應剛才人口販子的猜想,不過我可不想和罪犯相提並論就是了。
「所以我很驚訝你們會特地跑來這,總不會真是來做生意的吧?難不成也迷路了嗎?」
「做生意當然重要,但同時我們也在找人。」我指著身旁的女孩說:「在找她的父母親。」
我報上兩人失蹤前的穿著打扮,都是很醒目的特徵,普通人見過一次應該很難忘記。
「嗯……沒印象。就像我說的,這裡很少會有外地人經過。」
「沒關係,畢竟她最後一次見到父母,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。」
只是照慣例隨口問問。
打從一開始,我就不抱任何期望。
寒暄過後,切入正題,我解開從狗車取下的包袱,裡頭裝著五、六本類型迥異的書籍。雖然書況參差不齊,至少沒有缺頁或污損。
「唉呀,這下可以開開眼界了。」
村長隨手拿起一本書,仔細端詳書背後的簡介,從他閱讀時的模樣我便看得出來,這人是識字的,是真的會對書感興趣的那種人。
不久,他放下手中的書,拿起另一本。這樣的流程反覆幾次,最後面色尷尬地問我:「還有其他書嗎?」
「狗車上還有不少,不如告訴我你想讀什麼類型的書,我再拿給你參考。」
「以前我還滿喜歡讀小說的,但現在我想找些對村子有幫助的書。」
「有幫助的書啊,如果是指經營管理的話……」
男人聽了急忙搖手道:「啊不,我不是指跟錢有關係的,這裡的人不習慣用城市發行的貨幣,大家做生意都是拿現有的東西交換。」
「那你說有幫助是指……?」
「小孩失蹤的事情長久以來都困擾著村民。如果可以,我不希望再有父母親因為小孩不見而傷心了。」
「這個問題恐怕沒有那麼好解決。」
但書是很神奇的東西,往往能帶給讀者意想不到的啟發,說不定我帶來的典籍中,真有能派上用場的機會也說不定。
重點是我不想放棄任何一筆生意。
於是我和紫虛回到狗車,又分別搬了一疊書下來,都是前陣子從圖書館裡帶出來的,我早已利用旅途的閒暇時間讀完,所以現在脫手也無所謂。
「你可以隨意翻閱,只不過全部讀完要花上不少時間,而且我也不能讓你白看。」
我向村長如此坦言,他想了一下說:「不如這樣吧,給我點時間考慮考慮,這陣子你們可以住在我家。我能提供床鋪和飲食,也會找信得過的人幫你們照看行李。」
聽起來是不錯的提議。做生意原本就是為了混口飯吃,不論他最後有沒有要買書,我們都能無償換到食宿。我詢問同行旅伴的意見,紫虛沒有點頭但也沒搖頭,我便當作她同意了。
男人堆起滿面的笑容,喚來兩個村人協助我們把狗車停到他家後院,接著不知從哪冒出一個嬸婆,引領我們來到今晚入住的房間。
「我住在對面的鐵皮屋裡,只是三餐來這替那孩子準備吃的。」
老婦人自我介紹道,而她口中的「那孩子」指的是村長。
「為什麼這麼年輕的人會當上村長呢?」我問道。
「因為他是這裡唯一見過世面的人,知道外面世界的險惡。」
老婦人說,這裡的人從有記憶以來都沒有離開過村子,雖然每過一段時間就會有耐不住性子的人吵著要出外闖蕩,但不知是在外遭遇不測,還是在新地方紮了根,從未看見有人返鄉。
除了現任村長。
「所以村裡若是碰上了什麼麻煩事,大家都得指望他。」
紫虛冷不防地回道:「例如小孩失蹤嗎?」
「那個啊……」
老婦人凝望著紫虛,皺起了眉頭道:「那是例外。」
例外。
因為是村長也解決不了的問題,所以是例外。
是異常事項。
是嗎?
「每隔一陣子就會發生同樣的事,孩子們溜出去玩,回來時發現好朋友不見了。歷來當村長的,沒有人能解決這問題,所以大家也不會對那孩子抱持過多期待。」
「但這樣下去村裡的小孩只會越來越少。」
去村長家前,我先在村裡稍微繞了繞,不過三、四十戶的百人小村,實在經不起年輕人口流失。
「那也是沒辦法的事。」
老婦人給了和村長相同的答案,不同的是,她又補上一句:「習慣就好。」
短暫的沉默後,婦人再度開口。
「如果怕孩子走丟就多生幾個,走丟的那個就當作還回去了。日子還是得過,別跟自己過不去。」
至於要還給誰,老婦人沒有說明。
當異常成為日常時,最終也得變成習以為常。
我不知該如何回應,只好笑了笑,紫虛沉默不語,臉上沒有任何表情。
入夜後,我們在客房裡吃著老婦人端來的晚膳。雖然稱不上是多豪華的房間,但寢具被鋪俱全,也有可以盥洗的臉盆。想必在我們入住前,她已經先打點過了。
碗裡的米飯,與其說是稀飯更像是飯湯,似乎是用紅糯米煮成的,但咬下去卻會流出鮮紅的汁液,把整碗湯染成緋色。
對此我決定不追究,畢竟在物資貧乏的小村莊不能強求,光是能填飽肚子足矣。
倒是紫虛對村長和婦人的話耿耿於懷,向我說道:「如果小孩會失蹤的話,我們可能也有危險。」
「妳今年幾歲?」
「我過過十三次生日。」
「和家人一起過嗎?」
「嗯。」
「真好啊,能有人替妳慶生。」我雙眼打量著她說道:「但妳看起來不像只有十三歲。」
「那也是爸爸媽媽離開前的事了。你呢?」
她好像沒有察覺我的視線。
「十七或十八,記不太清楚。」
一些大城市裡有會算人年齡的人存在,據說是看掌上紋路決定。我曾花了兩顆彈珠請對方幫我看歲數,但因為不懂原理,所以並不是百分之百相信。
「那我們都還算小孩。」
「妳對小孩的定義還真寬鬆。」
「法律上而言是這樣沒錯。」
「別管那種沒用的東西了。」
我不認為小孩失蹤的原因和年齡有絕對關係,儘管這些可能性已經被村長否定,但不管是人販子或在外遊蕩的野獸,都不會因為小孩多一歲少一歲就放過他們。
之所以挑上小孩子,純粹是因為他們好欺負。
初生之犢不畏虎。很久以前有句俗諺是這麼說的。
「只要別落單就不會有事。」
「那我一步也不會踏出房間的。」
由於在狗車躺了兩個晚上,我和紫虛並沒有因床位問題而起爭執,簡單擦拭身體,把油垢洗去後便倒頭就睡,一覺到天亮。